2025年7月22日拟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1: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传真:0513-5900278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邮编226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新增1台工业X射线DR装置项目

南通市如东县境内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瀚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158号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限公司内,项目内容:在厂区北侧空地处新建一座一层的设备存放间以及一座一层操作间,并布设6×150m的露天检测区域,新增1台DF-5213型X射线工业DR装置(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4.16mA,最大管功率500W),用于检测风力叶片尾缘和小腹板内部的裂纹、材料异物、气孔等缺陷。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会产生X射线,对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外照射等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年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移动探伤前应通过辐射剂量巡测仪确定控制区、监督区边界,并在明显处设置警示说明、安放警示灯,安排人员巡检,防止人员误照事故发生。探伤前履行对周围工作人员及公众告知的义务,加强对周围工作人员及公众辐射安全知识的宣传,确保公众安全。

(五)设备不使用时,需将X射线工业DR装置放于探伤设备存放间内,存放间设置防盗门,采用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在公司厂房内使用、调试X射线探伤机。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

监测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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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扩建1台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项目

南通市如皋市境内

江苏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邓园路1号江苏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1#厂房内,项目内容:在1#厂房X射线探伤区内扩建1台UND-225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8mA,最大功率1800W),用于公司生产的盆式绝缘子、粘接绝缘筒等工件的无损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会产生X射线,对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外照射等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年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门机联锁、

视频监控、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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