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20 10: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420日我局对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03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报告

类型

批准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

全文

1

江苏宝地管业有限公司

江苏宝地管业有限公司扩建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核评〔20269

2026年4月20日

(公示版)江苏宝地管业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批复.pdf

2

环球新材料南通

股份有限公司

环球新材料南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台自屏蔽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通环核评〔202610

2026年4月20日

(公示版)环球新材料(南通)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