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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 2023年04月16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4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

联系电话:59002796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2034办公室

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征求稿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以下简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补贴方案》编制工作。 二、方案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来源、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申领流程、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目标。通过资金补贴,鼓励我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第二部分明确补贴范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淘汰报废的南通籍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第三部分明确补贴标准。2023年淘汰报废的车辆,根据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类型、注册登记时间、报废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政策。 第四部分明确补贴资金来源。 第五部分明确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至 2025年1月31日结束。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车籍车辆在南通市公安局车管所综合服务站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设置窗口受理。 第六部分明确补贴申领流程。车主将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第七部分明确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等部门职责分工。 第八部分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引导、严肃工作纪律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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