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公告
经省、市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受冷空气过境影响,我市污染态势将有所缓解,根据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5〕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办函〔2024〕7号)要求,达到关于预警降级、解除的相关条件。经研究,我市自11月24日17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并于11月27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