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2026年气字(第11期)〕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办函〔2024〕7号),结合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经研究,我市于2月14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