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和《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要求,我市自2月7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各地、各部门收到通知后,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积极行动,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污染过程影响。
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时间;公众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减少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