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通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南通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共六大类别,共1063家单位,现予以发布,有效期至2027年新一轮名录正式发布之日止。请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按要求履行生态环境相关义务,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环境监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