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18: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输送共同影响,当前我市北部区县空气质量已达污染水平,预计未来几日大气污染程度将持续加重。自12月5日16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南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实现污染“削峰”。

工业减排方面,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落实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通过优化治理设施、工艺、运行状态等措施,实现火电、垃圾焚烧、钢铁、水泥、玻璃、化工、石化、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科学、有序、深度减排,减少污染过程期间NOx、VOCs排放。上风向地区要注意加强区域内VOCs、NOx联防联控,减少区域输送。

扬尘减排方面,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露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作业。暂停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洗刨、道路沥青摊铺、土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且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

机动车减排方面,设立路检巡查点,重点查处道路冒黑烟、蓝烟等异常工况车辆。

执法监管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走航,对重点化工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涉“两苯两烯”等活性物种排放企业,增加走航巡查频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依规处理,全力压降污染负荷。

其他方面,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道路保洁,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冲洗、洒水等设施,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切实保护群众健康。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此外,鉴于目前空气质量状况,建议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提醒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采取防护措施。建议广大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出行;驻车三分钟以上时及时熄灭发动机,控制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同时,倡导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6%、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调做好发电机组调停工作计划,确保优先使用煤耗低、煤质好的发电机组;一旦区域气象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