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7月7日
主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为民为企服务”主题介绍省级以上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核与辐射审批“下基层”,推进柔性监管服务企业发展,非现场执法、轻罚免罚等相关情况。
地点:南通环境教育馆
发布人: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
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葛文华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处长赵建峰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 周浩
主持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朝晖
全文实录:
王朝晖: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南通市生态环境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 为民为企服务”。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强磁场”,是区域形象的“金名片”,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惠企纾困及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等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并重,在重大项目服务上更加精准、在环境监管方式上更加优化、在服务发展渠道上更加畅通,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炜,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葛文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处长赵建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周浩。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为民为企服务的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我是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朝晖,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请程炜局长主发布,总体介绍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
程炜: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做到“四个必须”,并多次提及生态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赋予南通“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重大使命,这就要求我们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惠企纾困及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等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并重,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先后出台营商环境“十条”、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六条”、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条”等一揽子政策,在项目审批、执法监管、助企纾困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对南通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实践方面的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南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一、紧盯项目建设优服务,跑出绿色发展“加速度”
(一)守牢环境准入底线。出台《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划定440个陆域、131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严格落实区域空间布局、污染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等要求,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动态调整571个优先、重点、一般管控单元,将管控要求细化至乡镇(街道),作为项目选址落户、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严防与园区产业定位、分区管控要求不相符的“两高”项目落户。在各级规划环评编制审查过程中,严格论证环境合理性,今年已完成县级以下园区规划环评审查14个,2个省级以上园区规划环评获批。
(二)拓宽项目服务渠道。一是建好“信息服务卡”。建立省市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卡制度,超前介入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与17个省级以上园区签订局地合作协议,实施“点对点”服务。在项目信息服务卡上倒排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将每次沟通对接、每项协调内容记录在册,做到时时挂心上,确保事事有着落。落实省厅部署,为全市96个省、市重大项目建档立卡,每半月调度进展,每月集中会商,遇事及时协调,目前大部分省级重大项目正式获批。二是迈入“审批快车道”。印发《南通市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省内率先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国家级试点,实行审批承诺制、打捆审批等,压缩环评审查时限,助力重大项目建设“再提速”,14家园区121个项目享受政策红利,通州湾三港池码头工程、海太过江通道等重大项目顺利获批,华能南通电厂、湘园化工等送来感谢信。三是推进“许可下基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核与辐射审批强化审管联动的意见(试行)》,打通基层政务服务脉络,将日常申请频率高、辐射安全风险低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辐射安全许可“就近办”、申请材料“少跑路”;加强核与辐射审批和监管的联动,在辐射工作单位首次申领、重新申领和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时,现场核查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安全防护情况,通过检查后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创新总量收储使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排污总量指标收储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市农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排污总量指标收储和使用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率先建立总量调蓄库制度,构建市、县、园区三级总量管理体系,累计收储总量指标323笔,保障42个优质项目总量需求。明确新改扩建项目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总量指标,按行业划分交易价格,优先支持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紧盯执法监管提效能,牵住减污降碳“牛鼻子”
(一)坚持“违法必究、无事不扰”,让力度与温度并存。一是保持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重大污染环境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台账记录、干扰自动监测、检测报告造假等四大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问题,维护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896家重点企业完成监测监控“五全建设”,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48件,打造全省非现场监管执法示范区。二是提升执法温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2022年以来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案件1021件、占案件总数的31.68%,涉及金额3408万元,允许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在提供证明材料的前提下,依法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推行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在具体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基础上,对企业环境行为全面“体检”,确保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要求。
(二)实施“学法减罚”,畅通容错纠错渠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的意见(试行)》,规定适用范围、学习内容与考试形式、减罚幅度以及实施程序,当事人参加学法培训且考试成绩超过60分,相关培训及考试成绩可作为减罚依据,线上线下学法考法减罚最多分别可减少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2%和6%。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和避免环境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三)服务“白名单”企业,注入绿色发展动能。坚持监管与指导相结合,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优质企业“体检”清单》,围绕环保手续办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在线监控建设联网及运营、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制定落实、环境管理台账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对214家“白名单”等重点优质企业开展环保“体检”,提出指导意见297条,有力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办好民营企业环保服务站,用好企业环保接待日等平台,发布“总监说法”案例142期、“我在企业干环保”专栏65期,解决186家企业302项环保难题。
三、紧盯政策支持强保障,打造绿色金融“新引擎”
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加强与银保监等部门单位沟通交流,通过强化协同联动、广泛宣传动员、搭建供需桥梁,引导广大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关键领域以及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举办“环保贷”集体签约仪式等系列活动,推送微信“口袋书”、发放纸质宣传册,搭建政银企沟通桥梁,累计发放“环保贷”23亿元、排污权抵押贷款1.3亿元,为800余家企业申报绿色奖补资金184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政-银-企”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助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重点、攻克难点、打通堵点,力争在重大项目服务上更精准、在环境监管方式上更优化、在服务发展渠道上更畅通,更好服务本地区绿色发展,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南通新篇章。
请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谢谢大家!
王朝晖:
感谢程局长。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周浩处长介绍省级以上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核与辐射审批“下基层”相关情况。
周浩: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由我来介绍省级以上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核与辐射审批“下基层”相关情况。
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导功能,着力提高项目环评的审批效率,2022年,我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制定并印发了《南通市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方案(试行)》,选取6家省级及以上园区开展联动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落实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联动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展至所有规划环评处于有效期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报告书类建设项目编制内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可不开展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等方面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符合开发区规划总体定位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生态环境评价结论等。目前已有百余个项目在报告编制中运用了规划环评及区域评估成果,简化了编制内容,缩短了编制时间,平均每个项目可以节省半个月的环境监测时间,每家企业省去几千到几万不等的监测费用。
二是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区域内符合园区功能定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工序不涉及产生重点污染因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有关规定作出承诺,审批部门受理后即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告知承诺制项目将受理、评估、审查、公示等环节工作简化为受理和决定两个环节,审批前不需技术评估审查,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直接出具批复意见,审批时限由原来法定的30天缩减为立等可取。相关案例得到《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推广。
三是同类型项目打捆审批。试点园区内不同建设单位规划的多个同一类型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等要求且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审批部门可打包审批,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全市已对电子信息等多个行业企业实行打捆审批,有力有效地保障了行业快速发展和项目迅速落地。
下面,我再介绍一下核与辐射审批“下基层”相关情况。7月4日,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核与辐射审批强化审管联动的意见(试行)》,文件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市核与辐射审批,加强核与辐射审批和监管的联动,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一是辐射安全许可“就近办”,申请材料“少跑路”。针对“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备案,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和注销确认”等事项,由原先市局办理全面“下沉”至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办理。这部分核与辐射审批事项的年办件数占到全市的80%以上,包括全市各类卫生院、宠物医院、牙科诊所等射线装置的许可事项等。极大地方便了该类型企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咨询和许可申报,实现企业办事“就近能办”“少跑快办”。
二是辐射安全防护“现场核”,医疗机构“放心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核与辐射审批和监管的联动,在辐射工作单位首次申领、重新申领和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时即组织现场核查,重点核查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在全面检查通过的基础上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人民群众在享受医疗便利的同时,辐射安全也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王朝晖:
感谢周处长。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赵建峰处长介绍推进柔性监管服务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赵建峰: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持续丰富企业服务内容,以柔性监管助力企业绿色发展。“环保总监制度”获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推广,并被评为南通市“2021年度全市优秀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编印《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工作”被写入南通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专报。我局企业服务相关信息多次获上级肯定并被媒体广泛报道。现将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是建立环保总监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环保总监制度,助推企业绿色发展。设定标准,明确环保总监权利责任。制定出台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办法,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环保总监岗位上,明确环保总监具体的职责、权利、责任,督促各重点单位环保总监依法尽职履责。将环保总监履职情况纳入环境执法调查,根据企业环境管理状态做好环保总监动态调整,2021年至今先后任命、调整环保总监300余名。强化培训,提升环保总监履职能力。针对企业内部环境行为管理、环境管理新法律新标准等内容,依托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每年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环保总监培训,实现环保总监培训全覆盖。组织汇编企业法律法规汇编及环保总监工作手册,印发企业法律法规汇编2000册、环保总监工作手册1400册。开展交流,搭建环境管理交流平台。开展环保人员“企业环保接待日”等活动,依托“总监说法”“我在企业干环保”等普法专栏,积极组织内部环境行为较好、环境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交流,增强环境业务能力水平。全市建立各类微信、QQ交流群13个,环保总监已成为推动企业环境治理经验交流、环境监管信息共享的重要平台。
二是丰富企业服务形式,精准帮扶助力发展。结合生态环境监管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精准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强化机制建设,夯实服务基础。针对“白名单”等重点优质企业先后制定开展“温暖生态 绿色助企”、重点优质企业“体检”等活动方案,明确具体服务要求,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市级构建“分管负责人牵头、业务处室主导、执法部门参与、专家协同”的服务模式,各县(市、区)采用局负责人“一对一”挂钩、乡镇执法分局负责人直接联络的模式与企业结队,全市累计与250余家重点优质企业建立挂钩联系机制。细化服务要求,注重精准指导。建立“走访座谈、赠送普法手册、开展执法体检”等基本服务模式,深入企业面对面交流,现场收集企业环境治理需求。研究制定重点优质企业“体检”清单,围绕“环保手续办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等六个方面确定13项体检内容,增强“体检”服务针对性,切实为企业环境管理消除盲点、堵塞漏点。强化服务效果,提升服务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调度,切实做到服务内容项目化、解决问题清单化。全市累计走访服务“白名单”企业189家,走访过程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49个。先后对全市214家企业组织开展“体检”,发现问题290个,下发指导意见书166份,提出指导意见297条。
三是创新企业服务机制,增强企业服务获得感。在务实抓好企业服务工作的同时,持续创新企业服务机制,增强企业服务实效。探索推行合规治理。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筛选八类生态环境领域常见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明确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同时,积极运用行政指导以及事前预防、事中事后指导等方式,鼓励企业制定合规计划、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落实整改。结合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编制企业合规指导清单,列出企业日常环境管理中常见的 32大类总计 98 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指导企业环境行为全面改善。组织实施学法减罚。结合《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性要求,参考公安交通领域“学法减分”制度,制定出台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的意见,探索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工作。注重罚教结合。在办案过程中鼓励当事人参加学法考法活动,并将学法考法的情况纳入处罚案件自由裁量因素,在推进环境问题整改的同时,增强当事人学法自觉。强化学法成效。鼓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环保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参加学法考法工作,同时按照“高分多减、低分少减、考试不及格不减”的原则设置不同减罚系数,切实保障学法考法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执法服务意识,持续抓好企业服务工作,为促进区域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改善作出应有贡献。
王朝晖:
感谢赵处长。下面,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葛文华局长介绍非现场执法、轻罚免罚等相关情况。
葛文华:
(一)非现场执法方面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工作要求,全力践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实践,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夯实数据执法、制度创新、监控全覆盖等基础工作,将科技手段应用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非现场执法已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方式,有力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向“人防+物防”“制管+智管”转变。一是创新推进“五全建设”。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自动监控设施全检定、全验收、全质控、全联网、异常数据全标记,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96家排污单位完成“五全建设”,签订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承诺书1096份,基本实现数据应用“无死角”。二是聚力加强差异化监管。对全市已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排污单位,全部纳入非现场监管企业名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非现场监管,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化提醒式服务,指导企业在线查询污染物排放趋势,对超标预警原因进行工况标记,切实减少事后核查,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三是不断丰富应用场景。率先出台《走航车、便携式GC-MS、FID检测仪等仪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工作方案》,办理全省第一起运用走航监测数据直接处罚案件,今年以来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占比已由2022年的12%提升至25.1%,部分案例入选部、省厅典型案例。在重点断面、国控站点周边共布设5个无人机机库,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环境科学学会执法分会上做交流。四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11台红外热成像气体泄露仪、78台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设备配备,有效化解涉VOCs企业生产设施、罐区和管网密封等执法监测难题。落实《南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核查处置规范》,指导县区进一步规范预警核查程序,加强数据执法应用。五是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示范指导作用,我市某企业用电监控连续23小时数据为零被处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远程罚单等案件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起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件、1起自动监控不正常运行案件入选省厅典型案例。加强市县联动,先后发布五批市级非现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二)轻罚免罚方面
为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给予企业整改提升机会,我局坚持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合理处置违法问题,对首次发生、未造成实质性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非主观故意、环境影响不大、立行立改的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从而让执法有“力度”、有“法度”、更有“温度”。
一是制定清单,明确轻罚免罚范围。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充分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细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条件,先后出台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研究制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确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0条、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0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条,全面规范轻罚免罚行为。相关举措已纳入《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六条举措》,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优化方式,全面提升轻罚免罚实效。创新拓展轻罚适用类型,在全省率先将企业登报承诺致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形纳入轻罚清单,为企业免罚轻罚创造更多可能。鼓励违法失信企业登报致歉,对认真兑现承诺、积极改正、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管理水平、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企业依法减轻经济处罚。
三是严格落实,增强执法监管温度。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免罚轻罚审核制度,将免罚轻罚作为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必备内容,严格兑现免罚轻罚承诺。2023年1-6月,全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数72件,涉及金额960.0501万余元;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235件,涉及金额422.2629万元。构建免罚轻罚调度统计制度,以月度为单位,统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免罚轻罚案件数量、涉及金额以及执法主体等基本内容,不定期抽查免罚轻罚个案情况,确保免罚轻罚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联合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清单》要求,在执法中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王朝晖:
感谢葛局长。接下来,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通过刚才的介绍,我们认为学法减罚是一个很好的政策。我们想了解一下,哪些人可以参加学法减罚?如何申请呢?
赵建峰:
感谢记者朋友的关心和提问!正如我们刚才介绍的,学法减罚制度是借鉴了公安交通领域的“学法减分”制度,也因此在适用对象上也是相通的,原则上是针对相关的违法行为人。具体到我们的“学法减罚”制度,我们可以分为三大类主体:
一是涉及环境行政处罚的对象。这部分对象是在办理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正在接受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和处理,即将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学法减罚的,可以参加我们的培训和考试,考试情况将作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是涉及环境行政处罚免罚的对象。这部分对象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给予免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法》提出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性规定,这部分对象案件承办人应当鼓励相对人参加学法工作,增强环保法律意识。
三是尚未涉及环境违法行为,但企业想要主动学习环保法律知识的,这方面不限定具体的条件,企业自愿申请均可以参加。当然,囿于条件的限制,目前针对这部分人员我们以线上学法为主。当事人参加学法培训且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在通过考试之日起一年内,相关培训及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减罚的依据。
在参加方式上,前两类人员通过案件承办人提出申请,由各地汇总后市局统一组织安排参训;最后一类人员,待我“学法减罚”线上小程序上线后,可以在线上自行操作上线学习。
现代快报记者:在执法方面,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采取了哪些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葛文华:
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增加企业容错纠错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推进“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除了刚刚介绍的轻罚免罚措施外,在对企业的监管过程主要还有以下做法:
一是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免予处罚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指导教育,及时跟进、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同时通过举办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企业了解环保法律知识,提升守法意识,做到依法排污,减少违法风险。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管理。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统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全市正面清单相关工作,逐步提高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数占排污许可管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数量的比例。截至6月底,全市共66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占排污许可管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数量的18.7%。对清单内企业采用“非现场”监测、“不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等方式,开展指导帮扶。
三是实行环保信用“动态修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局不断完善加强信用信息修复告知提醒,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环保信用失信记录告知书》《南通市生态环境信用信息修复指南》“三书送达”,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重要性,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时间、修复流程、所需材料等,提醒企业履行处罚决定后及时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因失信信息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进一步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轻罚免罚政策;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南通日报记者:近年来,我们关注到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走航监测、遥感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应用比较广泛,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了很多违法案例。请问我市将如何进一步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葛文华:
一是在数字化监管能力上“下功夫”。持续开展自动监控设施“五全”建设,依托现有指挥调度平台,优化反馈审核程序,拓展指挥调度功能,增加自动预警种类。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归真。二是在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上“出实招”。定期开展自动监控执法业务培训和“体检式、教学式”检查,提升执法人员实战应用能力。持续推进无人机机库、走航监测、遥感监测等新型技术手段应用,逐步建立具有南通特色的立体多维执法模式。三是在优化企业服务方式上“再创新”。创新开展“非现场服务”,建立环境问题提醒机制,对自动监控数据临限、活性炭更换临期、排污许可临期等环境违法风险问题,通过环保脸谱等方式及时预警推送,给予企业自查自改时限,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南通广播电台记者:听了程局长和各位的发布,深感生态环境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举措丰富、亮点突出、成效显著,想问问环评处,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还会有哪些深化和创新的举措?
周浩: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单位)联动、强化制度融合、狠抓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联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国家级试点。从区域划定和管控要求等方面充分挖掘两项制度方案之间的分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优化解决方案,逐步破解限制现有企业发展和新项目落户的相关问题,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同时,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服务规划编制和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园区和招商部门提供项目绿色招引指南。
二是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联动,不断优化全市项目环评与总量控制制度之间的衔接,“双向并联”确保服务企业不“脱档”,环评审批提效能。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对排污许可登记类企业在项目环评审批中免于获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三是加强与各地产业园区的联动,深化局地合作机制,实现各级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指导园区全面落实规划环评要求。持续拓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区域和适用范围,让符合条件的项目均能享受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福利。健全完善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园区“一张证”管理,建立园区总量储备库,引导园区更大力度推进清洁生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园区“双扩双优”,助推南通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朝晖: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由宣教中心统一扎口协调安排。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