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7:2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市政府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五方面23项重点任务,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夯实生态根基。为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切实提升美丽南通建设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频共振。

二、编制过程

一是注重衔接一致。将《实施方案》与国家意见、省实施意见等文件有机结合,聚焦自然生态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江海人文之美、区域善治之美“五美”建设,科学设置量化目标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仍不稳固、空间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仍有待优化、环境基础能力保障仍存在不足、生态文化体系仍有待健全等关键环节,对照美丽南通各阶段建设目标,提出针对性落实举措,着力提升本质治污能力。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引领区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示范经验,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积极探索美丽南通建设的有效举措和体制机制,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分为“十四五”深入攻坚(到2025年)、“十五五”巩固拓展(到2030年)和“十六五”整体提升(到2035年)三个阶段,到2025年目标主要包括:美丽南通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空间发展格局不断优化,碳达峰碳中和稳步实施,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实施“五大行动”,推进“五美”建设,明确20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构筑绿色发展之美。推动空间、产业、能源优化升级,持续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大力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和绿色转型,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地等行动。二是实施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构筑自然生态之美。系统推进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控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建立覆盖全域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提升生态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实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构筑城乡宜居之美。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等建设,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夯实污水、固危废处置等环境基础能力。四是实施生态文化宣传行动,构筑江海人文之美。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实施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加强重点文保单位修缮保护,发挥南通市生态环保志愿联盟作用,构建多元参与行动格局。五是实施基础支撑保障行动,构筑区域善治之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科技、政策、资金等引导激励作用,推进监测监控、非现场执法监管等数字化能力建设,锻造美丽南通建设队伍。

原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图解:政策图解《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