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通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2023年2月,省厅主要领导带队赴生态环境部,专题汇报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工作,筹划召开第三次联席会议。同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大会,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3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要重点提升源头治理、保护修复等七个方面能力,为全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方向路径。为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制订本《工作方案》,明确七大能力体系,逐项制订年度重点任务。
二、总体考虑
一是注重有机衔接。认真学习贯彻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汇报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厅市工作会商会、全市生态环境大会等会议精神,结合省市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要求,注重继承创新、完善提升,确保省市最新部署得到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系统施策。既落实好重点领域攻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定动作”,又完成好沿海“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一带多片”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引领区等“自选动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是推动落地落实。明确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排出39项关键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针对工作标准高、探索难度大的试点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指导支持,同时会同相关处室做好与上汇报,为“江苏试点”提供更多“南通经验”。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重要要求,聚焦“七大能力”提升,全力打造全省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示范样板。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落实省厅主要领导对南通提出的“四个争做”要求,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政策制度改革等领域争做示范。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包括七个方面能力提升,分别为源头治理能力提升、保护修复能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基础支撑能力提升、政策供给能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社会动员能力提升,共24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