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10:59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审查,我局对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江苏如东 H8#(300MW)海上风电项目、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6(400MW)海上风电项目、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10(4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59000979;

传真:0513-59002790;

电子邮箱:nthbkfc@163.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局C134窗口;

邮编:226000。

附件:

通环验〔2023〕7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10(4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

通环验〔2023〕6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6(4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

通环验〔2023〕3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

通环验〔2023〕4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

通环验〔2023〕5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广核江苏如东 H8#(300MW)海上风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